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事项编码: |
210300SP01QR0002 |
事项类型: |
确认 |
办事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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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点: |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市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处 |
联系电话: |
0412-5591019 |
申请条件: |
涉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事项的变化即可申请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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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申请材料: |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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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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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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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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